目前位置:首頁 > 元氣活力館 > 基礎中醫學理論 > 單方中藥學分類 > 十一、補養藥
十一、補養藥
《十五大類中藥藥性解析》

撰文/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醫院區楊麗姝醫師

本篇介紹【補養藥】:補養藥能夠補益人體氣血,陰陽之不足,或某一臟腑之虛損;


十五大類中藥藥性解析

中藥藥性分為15大類:1.解表藥 2.清熱藥 3.袪寒藥 4.瀉下藥 5.袪濕藥 6.袪風 藥 7.止咳化痰藥 8.消導藥 9.理氣藥 10.理血藥 11.補養藥 12.收澀藥 13.安神
藥 14.平肝熄風藥 15.其他及新增品項

---------------------------------------------------------------------------

本篇介紹【補養藥】:

十一、補養藥

補養藥能夠補益人體氣血,陰陽之不足,或某一臟腑之虛損,以治療各種虛症,使之恢復平衡。凡能補益人體的氣血陰陽各種虛損的藥物,都可稱之為補養藥。

根據虛症有陰陽氣血之分,可將此類藥物區分為四:

1.補氣藥--是治療「氣虛」症候的病人,常用藥物如:人參,黨參,黃耆,白朮,甘草,山藥,大棗。

2.補血藥--主要治療血虛,常用藥物如:當歸,何首烏,熟地黃,雞血藤,阿膠,桑寄生,黃精,龍眼肉,枸杞子 。

3.補陽藥--適用於陽虛病人,常用藥物如:補骨脂,肉蓯蓉,杜仲,續斷,巴戟天,淫羊藿,菟絲子,骨碎補等。

4.補陰藥--適用於陰虛患者,常用藥物如:天冬,麥冬,石斛,女貞子,龜板,鱉甲,旱蓮草,玉竹等。

●常見【補養藥 】如下:

藥物名稱 功能 綜合性味歸經 功效
黨參 補氣 甘平。入肺,脾經。 補中益氣,健脾胃。
黃耆 補氣 味甘,性微溫。入肺,脾經。 補脾益氣;生用固表止汗,生肌,排膿內託;炙用補中益元氣,升陽生血。
山藥 補氣 甘,平。入脾,胃,肺,腎經。 健脾胃,益肺腎,強筋骨,止泄痢。
白朮 補氣 酸苦、涼。溫微苦,無毒。入脾,胃經。 胖,益胃,燥濕,和中,止瀉,止汗,利尿。
大棗 補氣 甘、溫。入脾,胃經。 用安中養脾,平胃氣,調營衛,和百藥。
甘草 其他 甘、平。入肺,脾,腎經。 補脾益氣,調和藥性,清熱解毒,緩急止痛,潤肺止咳。
黃精 補血 甘平。入脾,肺,腎經。 補中益氣,健脾胃,潤心肺,填精髓,助筋骨。
肉蓯蓉 補陽 甘酸鹹溫。入腎,大腸經。 強陰益精,股腰膝,潤燥滑腸。
淫羊藿 補陽 辛甘溫。入肝,腎經。 補肝腎,堅筋骨,助陽益精,袪風除濕,利小便。
巴戟天 補陽 辛甘微溫,入腎經。 溫腎助陽,強筋骨,祛風濕。
補骨脂 補陽 辛苦大溫。入腎,心包經。 固精氣,逐冷痹,暖丹田。
當歸 補血 甘辛,溫。辛苦甘溫。入心,肝,脾經。 補血和血,能促進血液循環,調經止痛,潤燥滑腸。
杜仲 補陽 甘溫辛、溫。甘微辛溫。入肝,腎經。 補肝腎,強筋骨,安胎。為肝腎虛,腰膝酸痛之要藥,能減少膽固醇,降低血壓。
續斷 其他 辛苦微溫。入肝,腎經。 補肝腎,續筋骨,調血脈,利關節,止痛,安胎。
骨碎補 補陽 苦溫。入肝,腎經。 補腎接骨,行血止痛。
菟絲子 補陽 辛甘平。入肝,腎經。 補肝腎,益精髓,溫而不燥,不助相火,明目。
熟地(熟地黃 ) 滋陰 味甘,性微溫。甘微溫。入心,肝,腎經。 補精髓,養肝,明耳目,烏鬚髮,用作滋養強壯藥。
何首烏 補血 甘苦澀微溫。入肝,腎經。 補肝腎,歛精氣,養血袪風。
阿膠 補血 甘平。入肺,肝,腎經。 滋陰養血,補肺潤燥,止血安胎。
枸杞子 補血 甘平。入肝,腎經。 潤肺,清肝,滋腎,益氣,生精,明目,利大小小腸,強筋骨。
龍眼肉 補血 甘溫。入心,脾經。 補心脾,養氣血,益智。
桑寄生 補血 甘苦平。入肝,腎經。 肝腎,強筋骨,除風濕,通經絡,益血,安胎。
天門冬 滋陰 甘苦,寒。甘苦大寒。入肺,腎經。 滋陰潤燥,清熱化痰,潤肺降火。
麥門冬 滋陰 甘微苦,寒。甘微苦寒。入心,肺,胃經。 清心潤肺,益陰除煩,健胃生津,清痰止嗽。
石斛(霍山石斛 ) 養心寧神 甘微寒。入肺,胃,腎經。 清熱養陰,益胃生津,清肺養胃;陰虛舌紅、光而無苔、津少之症尤宜。
女貞子 滋陰 甘苦平。入肝,腎經。 補肝腎,強腰膝,烏鬚明目。
龜板 養心寧神 甘鹹平。入肝,腎經。 瀉肝膽實火,除下焦濕熱。
鱉甲   鹹平。入肝,脾經。 走肝益腎,軟堅散結。
玉竹   甘微寒。入肺,胃經。 養陰潤燥,生津止渴,滋養強壯,補中益氣,柔潤熄風。
旱蓮草   甘酸平。入肝,腎經。 滋補肝腎,止血涼血,烏鬚髮,外塗促進毛髮生長。

PS:「本藥物表格由楊麗姝醫師提供,轉載請註明出處。」




本文的引用網址 http://www.doctoryang.info/health_detail.php?id=2017
本文的作者: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醫院區楊麗姝醫師

本文章及圖片皆為版權所有,歡迎轉載,但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轉載需註明作者來源出處,如有違反,將應自行負法律責任。


2009-02-08   |瀏覽3530|回覆0 |




線上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