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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保健
產前保健 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發表人(媽咪貓)│推薦(0)│回覆(0)│點閱(1853)
2008-01-23 19:33:06
IP/219.68.*.*

摘錄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公共衛生護理工作手冊」

主要內容如下:


三、產前檢查

(一)檢查次數:

懷孕16 週(4 個月)以內,第1 次檢查。

懷孕28 週(7 個月)以內,每月檢查1 次。

懷孕28 週(7 個月)以上至36 週,每半個月檢查1 次。

懷孕36 週(9 個月)以上至生產,每週檢查1 次。

若有不正常症狀,則應隨時增加檢查次數。

(二)孕婦健康手冊由健保局印製,交由特約醫院、診所於確定保險對象懷孕後發給。

(三)全民健康保險孕婦產前檢查給付時程、次數及服務項目,(如附件4)。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網址:

http://www.health.gov.tw/Portals/0/Data/95年公共衛生護理工作手冊.pdf


引用:http://www.health.gov.tw/Portals/0/Data/95年公共衛生護理工作手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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