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保健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摘錄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公共衛生護理工作手冊」
主要內容如下:
產後保健
一、產後檢查:於產後42 天(4 至6 星期),由醫師檢查,以確定子宮復舊情形。
二、產後保健指導:
(一)攝取足夠水分、高纖維及均衡飲食,預防便秘。
(二)充分的休息及睡眠。
(三)注意惡露的量及性質,保持會陰清潔。
(四)以淋浴為主,避免泡澡。
(五)產後無異常狀況者,循序漸進開始作產後運動。
(六)產後約4 星期,惡露乾淨可行性生活,開始採取避孕措施。
(七)實施產後檢查。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網址:
http://www.health.gov.tw/Portals/0/Data/95年公共衛生護理工作手冊.pdf
引用:http://www.health.gov.tw/Portals/0/Data/95年公共衛生護理工作手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