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溫暖計畫中的一項,關於老年人口政策。
網址: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32293&ctNode=3764
底下為部分內容:
四、各國經驗
關於長期照顧的實務模式,通常分社會模式(social model)與醫療模式(medical model)兩者,前者指將長期照顧對象視為是「老人」,而提供在宅、社區為主的服務,服務提供者包括家人、鄰里、社區、照顧服務人員、醫護人員、社會工作人員等;後者指將長期照顧對象視為是「病人」,而提供以醫療與照護機構為主的健康照顧,服務提供者以醫護人員為主。
社會模式成本低,對老人而言較有尊嚴、自主,且符合「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的原則。
醫療模式成本較高,對老人而言較易產生「疾病化」、「機構化」現象。
至於長期照顧服務是否可作為營利標的,世界各工業先進國家大致上均認為近身的照顧服務,如居家照顧、日間托顧、居家醫護、照顧管理等不宜營利化,以免讓受照顧者淪為「商品」。
事實上,老人照顧很難斷定其價格,使用者也很難自行監督服務品質。
長期照顧是一個勞力密集的「愛的勞務」,目前除德國、日本、荷蘭等國以長期照顧保險來推動長期照顧外,大部分國家都以政府一般稅來補助國民使用長期照顧所需經費。
(一)日本-介護保險
為因應高齡社會的來臨,日本於1990年開始實施「老人保健福利推動10年戰略(黃金計畫)」(Gold Plan),1994年底重修制定「新黃金計畫」,2000年起推動介護保險,提出使用者本位、普遍主義、提供綜合性服務及社區(地域)主義等四大基本理念,俾使任何需要照護服務者都能就近獲得服務以營自立生活。
(二)英國-以一般稅作為財源
為推動長期照顧社區化,英國於1989年通過「照顧人民」(Caring for People)的社區照顧白皮書。2001年,英國政府再通過「老人之全國性服務架構」(National Service Framework for Older People),這是英國第一個特別針對老人照顧的整合型十年計畫,期待透過照顧標準的建立,降低全民健康服務(NHS)之健康及社會服務提供時的差異;計畫目的旨在確保老人能夠獲得公平、高品質,以及整合性的健康和社會服務。
我國目前推動的長期照顧制度以1994年日本「新黃金計畫」為標竿,希望利用十年為期,將我國長期照顧所需居家式服務、社區式服務、機構式服務、交通服務、住宅服務、輔具服務,以及長期照顧管理制度建構完成,以因應未來人口快速老化所需的大量社會與健康照顧需求。
本計畫強調對人的照顧要非營利化,採社會照顧模式,以一般稅作為財源,中長程再研議採行長期照顧保險的可行性。
引用: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32293&ctNode=3764